4月18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提醒机动车驾乘人员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规范使用安全带意识,充分发挥安全带保护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案例1:
3月29日,运城市闻喜县北垣路口发生了一起小型轿车与重型半挂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双方车辆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轿车驾驶员受轻伤,乘车人受重伤。经现场勘察、调取监控,事故民警认定该起事故系重型半挂车右转不让直行,小轿车躲避不及发生了碰撞,重型半挂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轿车驾驶员因为系了安全带只受了轻伤;而轿车乘车人因未按要求系安全带,导致在巨大的撞击下,受伤比较严重。
案例2:
3月14日16时,忻州神池公安交警发现蒙KAU67*轿车驾驶人孙某及同乘人张某军、勾某金均未系安全带。民警对孙某罚款50元,对同车其他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系好安全带后,才让他们继续前行。15分钟后,该车与张某芝驾驶的晋HLZ91*车发生事故,车上4人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面对民警,孙某心有余悸地说:“幸亏半路遇到民警督促系上安全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3:
3月6日18时许,在太原绕城高速长风西收费站出口附近,一辆行驶在第一车道的白色轿车突然降速缓慢向右变更到第二车道。此时,后方正常行驶的货车驾驶员为躲避小车紧急向左打方向盘,但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小车在原地转90度后与收费站导流带处护栏再次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庆幸的是,车上人员都因为系了安全带而没有发生伤亡。经调查,此次事故是轿车驾驶员兰某在错过高速路出口后,未观察后方通行情况,突然减速向右变道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