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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推行“普通话”

2022-04-22 来源:网易网

  1728年,清世宗雍正设立“正音书馆”,在全国推行北京官话。他谕令福建、广东推行汉民族共同语(旧称“官话”),并规定“举人生员巩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意思是,读书人如果听不懂官话,或者不会说官话,就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上谕颁布后,闽粤二省的各个郡县普遍建立了正音书院,教授官话,凡是走读书、考试、当官之路的读书人都要懂得官话,甚至一度规定,不会讲说官话的童生,不得考取秀才。


  雍正帝的“推普”上谕不可谓没有远见,“推普”措施似乎不可谓不力,然而收效甚微。据记载:“初时甚为认真,无如地方官悉视为不急之务,日久皆就颓废,至嘉庆、道光时,福建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广东则更无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