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闫某、刘某、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全程对庭审过程直播公开。
被告人闫某从2018年6月起担任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公司(北京)有限公司西北一区负责人,下设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朔州第一分公司和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朔州第二分公司等七家公司,其中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朔州第一分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营业场所在朔州市开发区招远路国发大厦9楼,公司法定负责人为被告人刘某;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朔州第二分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营业场所在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西侧森隆大厦8楼,公司法定负责人为被告人周某。以上公司从2018年7月至今,以“投资理财”为名,承诺保本付息,并通过人拉人、组织推荐会和举办客户答谢会的方式,按照先打款后签合同的方式,吸收946人三大类投资理财款34369.59万元,返回投资理财款(或利息)940万元,损失投资理财款33429.44万元。
本案刑事侦查卷宗280册,案涉资金3亿余元,社会不特定参与集资人员946人,涉及群体性纠纷,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朔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并妥善疏导集资参与人采用合法、合理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释法析理,并保障庭审旁听的权利。另加强与本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配合,调用充足法警力量保障庭审及接待被害人工作有序进行。庭审中由一名法官及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使司法更容易被群众所掌握、理解和接受。
本案涉及60周岁以上老年被害人174人,涉案金额约6581.7万元,涉案被告人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老年人投资。朔城区人民法院响应国家严打养老诈骗高压态势,科学谋划,逐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筹好老年人维权与维稳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严惩涉养老诈骗犯罪。朔城区人民法院将对该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择期宣判,依法惩治养老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