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执法检查要覆盖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方案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水平,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
山西明确,执法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违反属地管理等要求,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等。对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
依据方案,山西将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共同执法。建立健全各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