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7日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日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范某通过外卖平台销售蔬菜过程中哄抬多种蔬菜的价格,违法所得11911.59元。因其违法经营额较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调查现场
经查,范某于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外卖平台高价对外销售蔬菜。其中:黄瓜进销差价率为418.84%,土豆进销差价率为225.37%,丝瓜进销差价率为161.80%,西红柿进销差价率为174.59%,山芋进销差价率为151.64%,玉米进销差价率为129.55%。其间,当事人共销售各类蔬菜合计1751.5千克,实际销售收入36548.37元,违法所得11911.59元。
范某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蔬菜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进销差价率,涉嫌哄抬价格,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因违法经营额较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应当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合理制定商品价格,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上防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维护价格秩序不停歇,动态调整优化监管措施,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行动和举措,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价格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