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爆竹类、烟花类等传统烟花爆竹,“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新兴“网红”产品,以及以“电子烟花”为名实际为烟花爆竹等产品。主要排查曾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村组、重点人员,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等场所;曾经营烟花爆竹的批发库房、零售点(店);批发市场、农贸集市、商场超市,五金日杂零售商店、可能存在使用冷光烟花作为蜡烛的蛋糕店,酒店等文娱场所,以及婚庆公司、演艺公司等场所。
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主要“落实者”。我省要求,要强化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员发现和报告非法违法行为责任,落实包片包点责任制,按照排查重点场所、重点类型,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村一所一店”,确保每一片区域、每一个场所、每一个部位都有人看、有人管。县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举报奖励、信息报送、核查落实、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相关场所开展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市级政府要采取“突出重点、联合检查”的方式,由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和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山西晚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