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变化。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强调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等。同期,全国多个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有的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有的取消“提取和贷款二选一”的规定;有的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专家分析,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能够降低刚需群体的购房成本,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还将与其他“稳楼市”政策一道,共同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浙江省嘉兴市提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80万元。广西南宁明确从今年6月1日起,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8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70万元。
部分城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山东省临沂市出台新规,明确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为30%。湖北省荆州市同样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并取消了“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规定,扩大对购房人公积金资金供给。
除了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屋租金,满足租房者需求。
记者查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现,除了常见的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提取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近年来,部分城市推出新政,明确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比如,贵州省出台政策支持居住小区纳入当地老旧小区改造的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加固房屋结构、增设安防设施、修缮门窗及室内水(电、气)管线等住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