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记者从现场获悉,2021年,全省11个设区市PM2.5浓度首次迈进“30+”,空气质量改善实现历史性突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基本管控;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创建数量为历年新高。目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底色。
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为15μg/m3,同比下降21.1%;二氧化氮浓度为31μg/m3,同比下降11.4%;PM10浓度为74μg/m3,同比下降9.8%;PM2.5浓度为39μg/m3,同比下降15.2%;一氧化碳浓度为1.5mg/m3,同比下降16.7%;臭氧浓度为169μg/m3,同比上升0.6%。当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1%,空气质量改善迈上新台阶。
2021年,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9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68个,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2.3%,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增加2个断面)。汾河流域在2020年6月全面消除劣Ⅴ类的基础上,2021年21个国考断面全部提升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沁河、丹河、滹沱河、清漳河、浊漳河、唐河、沙河出境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水质。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完成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了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2021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有效防范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加强源头预防,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有效保障了老百姓“住得安心”。
5年间,山西省右玉县、芮城县、沁源县、沁水县、蒲县、阳城县、安泽县、平顺县等8县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右玉县、沁源县、沁水县、蒲县等4县先后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尤其是2021年,创建数量为历年新高。针对不同区域,我省加强成功经验的总结,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带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