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度会。会议重申,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四不准”纪律要求:①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②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③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虚假就业协议;④不准将毕业生见习证明作为就业证明。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