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孩子回家的路上,遭遇“天降横祸”:楼宇墙皮脱落,导致孩子头部受伤,谁来为此负责?6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处小区物业公司及物业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分别赔偿孩子医疗费1.3万元和9.5万元。
去年3月31日,3岁的小媛和母亲、姥姥从幼儿园放学回家途经某小区C座附近时,该楼外墙墙砖发生脱落,导致小媛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小媛被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裂伤、左顶骨骨折,住院9天,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
之后,小媛的父母将小区所属物业公司及该物业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事发前已在小区内张贴“小心高空坠物,禁止人车停留”的告知提示,并在楼宇旁拉了警戒线。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上学的幼儿园位于小区内部,事故发生时,原告在母亲和家人的陪同下正常通行,原告自身不存在过错,监护人已尽到监护义务。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明知小区外墙墙砖存在脱落风险,并未及时维修,且没有明确禁止行人通行事发道路,所以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被告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所以,保险公司也应担责。法院最终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9.5万元,物业公司赔偿原告1.3万元,目前此案已履行完毕。
法官解释,《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