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王先生与张女士结婚10年,二人共同经营一家水果店,生活虽然辛苦,但家中也有了一定存款,其中有60万元存于张女士账户中,二人约定该笔款项用于孩子的学业。然而,近半年时间,王先生发现妻子沉迷上了美容,频繁购置高端护肤品,甚至开始做起整容。之后,王先生发现张女士将60万元存款挥霍一空,故诉至法院,要求与张女士离婚,并要求分割上述共同存款6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60万元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且张女士给付王先生存款补偿款20万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