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范我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方案》明确,到2022年5月底前,完成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到2022年6月底前,各试点单位根据总体规划,完成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到2025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到2025年8月底前报请国家进行验收,并向社会开放。
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是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草原生态旅游、科普宣教工作、保护利用示范的主要阵地。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启动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山西沁源花坡草原、沁水示范牧场被确定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单位。
《方案》要求,试点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系统规划、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管理、服务民生的基本原则,推进生态保护与恢复、合理利用与示范、生态旅游与科普、科研监测与评价、基础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要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投资渠道、科技支撑、执法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试点建设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