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原告刘小小起诉母亲张丽梅,要求其每天支付一分钱抚养费,只为得到母亲的关爱,令法官动容。刘小小今年10岁,在她8岁时,母亲张丽梅与父亲刘自仁离婚了。刘小小自3岁起一直随父亲在江苏泗阳生活,再未见过自己的妈妈。刘小小看到与她同龄的孩子都有妈妈,便萌生了找亲生母亲的想法。刘小小和父亲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找张丽梅,希望她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表达对女儿的关心,让刘小小感受到母爱。庭审中,刘小小用稚嫩的声音向法庭诉说:“法官大人,请您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判决我的妈妈每天给我一分钱,长大后我会全力报答我的妈妈。”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张丽梅每周六与刘小小视频聊天,并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300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