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城市报报道,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已被中央文明办停止。
这样的结果,并不让人意外。此前,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极其恶劣,造成其中两名受害者轻伤二级,另外两名受害者轻微伤。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如今涉案人员及相关违法行为仍在侦办中。
要知道,在“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中,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是非常重要的标准。但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唐山的治安状况受到普遍质疑,而其是否还配得上“文明城市”称号,也引发了不少讨论。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毫无疑问,文明城市的荣誉属于全体市民,不容任何人抹黑与“亵渎”。
事实上,文明城市资格本就是动态调整的。根据2003年出台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查。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报中央文明办。被撤销全国文明城市的,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以后的评选。可见,“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并非“终身制”,一旦不达标,就有被取消的可能。
唐山市从2011年入选后,2014、2017、2020年都成功蝉联这一荣誉称号。可以说,此前“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是对唐山市文明治理的肯定,而此番停止相关资格则是一个警告:对任何一座城市来说,“文明”从来都不是表面功夫,其应该是城市的招牌,城市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更应对暴力“零容忍”。
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要想创建文明城市,首先需要了解公众心中的文明城市到底是什么样。市容市貌干净整洁都是最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在于居民安居乐业。而“安居”,就是居民对于社会秩序、“安全感”的要求。
当然,评选“全国文明城市”,更不是一场一劳永逸的行动,唐山被停止资格就是一个教训。打造文明城市不能仅限于评选之时,功夫更在平时。
可以看到,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唐山市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比如趁机开展“雷霆风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通报受害者,以及案件侦办情况;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5人被查。这些行动,是彻查案件,给公众一个交代的关键,也是重塑城市文明形象,守护市民安全感的必要之举。
纵观过往,并非唐山一地被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今年4月,山西长治和湖南常德,均因创建工作滑坡被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再往前看,南京、石家庄等地也曾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违纪违法,被中央文明办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但在“被摘牌”后,多地始终紧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放松,最终恢复了荣誉称号。
对于唐山来说,同样如此。被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并非对城市建设和市民的全面否定,而是一次严厉的警告。而这也再次明晰了一条底线——文明不容任何形式的抹黑。这条底线当被谨记。
文字:刘昀昀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