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一男子到酒店住宿,两次用客房内的电热水壶煮螃蟹。次日,男子退房时,酒店工作人员发现,他不仅用电热水壶煮了螃蟹,而且整个房间都染上了螃蟹的味道。由于房间飘散异味,短时间内租不出去。于是,酒店向男子索赔4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000元)。男子认为,酒店也不是每天都爆满有人来住宿,因此向酒店提出交涉。最终,酒店方也做出了让步,将索赔金额下降为2.2万日元。其中,包括清洁费1.7万日元和赔偿电热水壶5000日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