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的陈女士和丈夫结婚时,公公用名贵木材打造成床板,送给他们作婚床,夫妻二人使用了该床板30年。直到2019年,陈女士的丈夫去世,陈女士将床板放在住处楼下的过道里晾晒,没想到竟被保洁员将床板搬走当废品卖掉了,经过多轮转手,去向已无法追踪。陈女士遂将保洁员及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洁员负责将床板追回,否则就赔偿15万元,外加2万元精神损失费。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保洁员清运垃圾是本职工作,保洁公司并无过错,无需赔偿损失,因此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