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我省将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以下行为: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釆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等。
县级政府是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立即组织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村、逐沟、逐矿对本地区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开展全地域摸底排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市、县要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各类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件核实,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排查摸底情况要以县为单位,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历史关闭、废弃矿井、非法勘查开采、有证矿山违法采矿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来源:山西晚报